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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与农业厅
携手共推农业社会化服务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12-12 18:33:47   浏览次数: 

近日,广西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自治区农业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联合推进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建立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的组织体系。一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支持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牵头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统筹引领县域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二是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加快县、乡、村三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城乡居民提供农资供应、日用消费品、测土配方施肥、农民就业培训等农民需要的生产生活服务。三是围绕园区建设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基层供销合作社要积极盘活开发存量资产,加快建设和完善一批服务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为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发展提供综合服务的设施。逐步建成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综合服务社融合发展的“三位一体”组织体系。

《意见》指出,要以土地托管服务为重点,支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一是开展土地托管规模化服务。依托供销合作社,面向我区农业产业集群,重点围绕水稻、水果、蔬菜、甘蔗等产业,提供土地深耕深松、推广良种等个性化、定制式服务;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鼓励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两委”和广大农户,委托开展土地流转和土地托管。二是强化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站、基层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我区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三是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支持和鼓励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开展农产品品牌建设,支持农资企业创新经营服务模式,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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